課程名稱 |
法社會學專題 SEMINAR ON SOCIOLOGY OF LAW |
開課學期 |
99-1 |
授課對象 |
社會科學院 國家發展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張志銘 |
課號 |
NtlDev7035 |
課程識別碼 |
341 M49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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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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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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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開課時間與地點請見本所網頁。 限碩士在職專班生 總人數上限: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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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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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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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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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法律社會學相應於法律義理學與法律哲學,是一門相當年輕的科學。雖然帶有法律社會學式研究旨趣的研究作品具有相當久遠的學術傳統,但法律社會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卻是近百年來,尤其是社會學興起之後的事。縱然如此,回顧法律之社會學的發展歷史,這門學科卻又從來就不是社會學家的專寵。甚至我們可以說,早期關心他的人,法律學者要比社會學者來得多。
本課程首先將闡明的是法律和社會變遷此一研究領域的意義和重要性;其次,我們將探討社會規範和法律規範兩者之間的互補和互動關係,並且以實例說明社會規範形成和運作的面貌。接著,本課程將分析法律制度如何扮演推動社會變遷的角色,並且進而分析法院與社會變遷的關係。最後,本課程將自民主憲政和政治轉型期正義的觀點,探討民主憲政和社會變遷的相關議題,以及分析政治轉型期所面臨的諸多難題及其可能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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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本課程旨在探討法律與社會變遷的基本理論和相關議題。在現代社會的日常生活中,法律可以說是尋常而必要的一環,然而,做為重要社會體制之一的法律制度,究竟如何運作,究竟如何發揮功能,和其他社會體制之間的關係如何,法律和社會變遷之間的互動和辯証關係又是如何,都將是本課程的探討重點。 |
課程要求 |
1.上課前請務必預習本課程指定之教材
2.本課程注重討論與發言,每週請思考當週教材之相關學術問題,而後於上課發言並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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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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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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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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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Bruce Ackerman, The Future of Liberal Revoluti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Gerald Rosenberg, The Hollow Hope: Can Courts Bring about Social Chang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Ruti G. Teitel, Transitional Justi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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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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